- 南京玻纤院组织召开《玻璃纤维及制品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修订初审会
- 2018-10-26
- 10月18日,《玻璃纤维及制品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修订初审会在南京举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副主任荣庆华、中心标准处处长葛恒双、专家宋晶梅,国家建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孙倩、专家那文津,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副总经理、总工于守富、院人力资源总监奚丽琴,来自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玻纤集团有限公司、邢台金牛玻纤有限责任公司等六家玻纤行业公司的领导、技术专家共28人参会。本次会议由院人力资源总监奚丽琴主持。
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副总经理、总工于守富在会上首先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领导莅临初审会指导表示感谢。他指出,我国玻纤工业从无到有,从借鉴吸收到自主创新,不断发展壮大,至今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我国跃升为全世界玻璃纤维第一生产大国。此次《玻璃纤维及制品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修订工作意义重大,职业技能标准将有助于打造玻纤行业高素质的工匠队伍,能够把这么荣幸的工作交由我院组织牵头修订,深感责任重大,我们将不忘初心,敢于担当,保证顺利组织好职业技能标准修订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副主任荣庆华对此次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修订初审会提出指导意见。他指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的重要依据,是技能人才教育培训、评价的先导.此次标准修订工作,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及《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为依据,严格遵循整体性、等级性、规范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等编制原则,依照初审会上专家们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加快编制速度,保证编制质量。争取成为第一批国家颁布的修订后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标准处处长葛恒双对对修订初审稿内容具体要求,他指出,初审会要对职业技能标准质量进行提升,初审稿内容是否科学,用词是否规范是初审会上要把握的重点,在知识和技能权重的确定上要体现出导向性。他强调,审定专家要积极提出初审稿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存在的问题,会上要充分讨论解决。
初审会上,审定专家组认真听取了编制专家组对标准制定情况的汇报,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质疑和充分讨论,并对职业概况、基本描述及工作要求提出了修改意见。专家组经过认真审议,一致认为初审稿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版)总则、职业标准结构要素、职业标准内容等规定,具有较高的整体性、等级性、规范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同时建议标准修订编写组按照审定意见修改后,尽快呈报有关部门。编制专家组充分听取审定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并制定出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建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建职鉴【2018】04号)文件要求,《玻璃纤维及制品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列入修订计划,由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组织玻纤行业单位进行修订。历经启动会、修订初稿编制、征求行业参编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四阶段,于9月底形成初审稿。标准修订编写组将根据初审会上专家提出的修改建议,完善修改后形成征询意见稿,经主管部门进行符合性审查后,面向社会征求意见。